何謂個人信託 :
所謂個人信託,即是個人(委託人)為特定財產規劃的目的,將其財產權移轉予銀行(受託人),由銀行按信託契約之本旨,管理處分其財產,並按契約指示方式將財產交付與指定之受益人。
簡言之就是將個人名下的資產信託化,資產所有人將自己名下部分或全部財產交由銀行或信託公司,信託資產的孳息及利益由自己及其子孫享有。其種類包括不動產信託、遺囑信託、子女教育及創業信託等。
個人信託依設立時間可分為「生前信託」與「遺囑信託」。
「生前信託」是委託人在世時所設立,其信託目的包含財產的規劃、財產增值及稅負的考量。「遺囑信託」則是以遺囑的方式設立,生效的日期是委託人發生繼承之事實時,其目的在於遺產之分配與管理。
個人信託係以個人(委託人)之財產權為中心,為其各種不同的信託需求,由受託人提供量身訂作的專業財產規劃。個人信託具高度彈性,委託人對信託財產有支配控制權,並享有銀行專業的投資與管理團隊提供的專業服務。個人信託對財產管理來說,不但增加投資理財的管道,更有下列的特定目的:
優點:
u 財產信託規劃,委託專家管理。
u 掌握財產處分權利,達成信託目的。
u 確保財產延續,透過他益信託可移轉財產,並可節制受益人揮霍。照顧遺族,造福子孫。
u 配合遺囑,確保財產依遺志分配。
u 能力轉換:本身無暇或無法管理。
u 節稅功能:信託規劃得宜可節省贈與稅。
u 統一管理:將共有不動產交付信託,避免意見紛雜。
u 公平分配:將共有不動產之收益交由公正第三人(受託人)收取分配,避免營私。
個人信託的「受託人」並未強制規定必須為信託業者,一般自然人包括會計師、律師也可以作為「受託人」,但是銀行在個人信託的業務上,掌握了龐大的客戶來源,而且分行家數眾多,可以接受廣泛的個人信託管理業務,較有此一利基. 銀行的中立形象是委託人願意將其財產交付信託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時透過國際知名信用評等公司給予銀行評等後,委託人可參照評等的指標,選擇評等較佳的銀行來託管財產。國外的個人信託業務發展上,銀行除了扮演中立的受託人角色外,保險公司也扮演解決個人信託資產衍生的稅賦問題(如:贈與稅、遺產稅、所得稅等)及風險管理的角色。
辦理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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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說明:
郭台銘有一雙兒女,特別寵愛小女兒,因此郭台銘打算將名下其中一間店面每月20萬元的租金移轉予女兒,目前房屋現值加上土地公告現值大約只有2,000萬。郭台銘擔心若無事先規劃,日後子女間恐有爭產的局面,正煩惱是否有更好的方法可以解決他的問題呢?
規劃之一:
郭台銘可將出租之不動產信託給銀行,約定信託財產之孳息分配予小女兒,其餘分配予郭台銘本人,並保留信託財產運用決定權及撤銷小女兒之受益權,以免贈與後無法掌握財產;還可約定信託財產於小女兒人生各階段(如求學、成家、購屋、創業…)分期給付,避免女兒過度揮霍…一次解決郭台銘所有煩惱!
節稅效果如下-
信託期間10年
信 託 贈 與 |
直 接 贈 與 |
贈與金額:24,000,000 |
贈與金額:24,000,000 |
贈與稅:17,483 |
贈與稅:5,855,000 |
節稅金額:5,837,517 節稅效果:99.70%
有價證券信託 :
委託人交付有價證券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依約管理運用,並約定信託期間有價證券所產生之孳息(例如: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由孳息受益人享有,有價證券本金利益則歸委託人所有之信託。
優點:
u 信託規劃得當,合法節省高額贈與稅。
u 財產明確分配,避免日後爭產糾紛。
u 財產雖移轉,父母仍掌握公司議決權。
案例說明:
張忠謀今年70歲,多年來經商有成,擁有台積電上市公司20,000張股票,目前市價每股50元,平均每年配發2元股票股利,張忠謀想將部分財產贈與給20歲的獨子張小謀,但擔心年輕的張小謀無法妥善管理,且希望能夠節省贈與稅,正煩惱是否有更好的方法可以解決他的問題呢?
規劃之一:
張忠謀可將10,000張A公司股票信託予銀行,約定信託財產的孳息分配予張小謀,其餘分配予張忠謀及其配偶;並保留信託財產運用決定權及撤銷張小謀之受益權,以免贈與後無法掌握財產;還可約定信託財產於張小謀人生各階段(如求學、成家、購屋、創業…)分期給付,避免子女過度揮霍…一次解決張忠謀所有煩惱!
節稅效果如下-
信託期間5年
信 託 贈 與 |
直 接 贈 與 |
贈與金額:744,160,000 |
贈與金額:744,160,000 |
贈與稅:5,945,833 |
贈與稅:363,695,000 |
節稅金額:357,749,167 節稅效果:98.37%
辦理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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