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預防房地被盜賣事件發生 :

不動產價值高,常為不法之徒覬覦之目標,加上經濟不景氣的影響,國內近年發生多起土地詐騙案,以下就該幾起事件提出說明,提醒民眾加強注意防範:

u        詐騙集團鎖定標的物後,找人冒名以身分證遺失為由申辦補發身分證變更印鑑,進而冒名申請補發所有權狀及盜賣土地:詐騙集團鎖定的對象多為年邁的大地主,經由向地政機關申請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等資料,篩選後再決定詐騙對象,並以身分證遺失為由,冒名向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發身分證及變更印鑑,再到地政事務所申請補發土地所有權狀,等領到權狀後,就把土地變賣

u        詐騙集團將鎖定的標的物上網標售,讓不知情的仲介業介紹客戶購買:詐騙集團將鎖定的標的物,以低於市價許多的價格上網標售,經仲介公司人員發現標售土地的訊息,不疑有他,即介紹客戶購買,詐騙集團並偽造土地所有權狀印鑑證明,以騙取買方及仲介公司的信任,直到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時,才被地政事務所人員發現權狀及印鑑證明是假的,但該冒名的賣方早已不知去向,買方所支付的訂金及部分款項也無法追討了。

如何提高警覺避免房子被盜賣或錯買呢 :

提供下列幾點注意事項供參考:

u        戶政事務所現在有辦理指紋建檔的業務,如果在戶政事務所有建立指紋資料的話,就不會被冒名辦理補發身分證及變更印鑑。

u        經常出國或是不住在戶籍所在地的人,應該請親友、附近鄰居或大樓管理員留意是不是有地政事務所寄來受理補發權狀的通知,並馬上拆開信件了解是否有被冒名申請補發權狀。

u        權狀印鑑章印鑑證明身分證件應妥善保管好,放置不同處,千萬不要任意交給別人,如果權狀丟了,應該向派出所報案,並儘速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補發權狀。

u        要賣房子的人,如果不能親自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的話,一定要委託給有執照而且有加入公會的地政士(以前稱為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民間習慣稱為代書)代辦,才有保障。

u        想要委託房屋仲介公司或仲介行賣房子的人,一定要找有辦理公司登記或商號登記以及經過地政處許可、備查,而且加入公會的業者,才有保障。

u        就買方而言,最好的保障方法就是申請土地及建物謄本,核對權利書狀是否是偽造的,或是可從權狀的外框比對真偽;其次,為防範身分證明文件假造,簽約時  本人最好能夠親自到場,以便進一步核對,若必須代理,則授權文件應附印鑑證明。

u        就買方而言「產權審查」是預防產權不清的最佳管道,一般產權常見的風險有房屋位於道路預定地、界址糾紛、坪數不足,及所有權人身分不符等。基本上只要調閱出土地、建物謄本審查就可以一清二楚。另外,由地籍圖或土地使用分區證明交叉審查,也可多一層保障。

 

買屋、賣屋找合法地政士,讓您產權有保障 :

一般民眾要辦理土地、房屋的產權登記、抵押貸款或是辦理繼承等,都知道要找代書或掮客,內政部為管理代書業者,早在民國70年就訂有「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管理辦法」,現為提昇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之水準,健全專業證照制度,於民國901024日經總統公布「地政士法」,該法並於91424日施行,所以現在代理他人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案件,不但要經過考試及格,並且要向地政處申請開業執照,以及加入公會,才可以執業,也不再稱為「代書」、「掮客」、「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應該稱為「地政士」才對。

 

以下為詐諞實例 : 請多小心, 不要讓他發生在你身上 :

仲介商賣屋過戶給自己 :

新竹市一名張姓獨居老婦一棟市價約2,500萬元的5層樓洋房,日前因為手邊沒錢過日,打算將房屋變賣求現,沒想到卻遇上負債累累的房屋仲介商鄭女,鄭女先將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她的債主發現她有新房子後,馬上聲請法院查封,眼見一生積蓄泡湯的張姓老婦欲哭無淚,怒告鄭女詐欺。70多歲的張姓老婦向警方表示,這一陣子她因為手頭較緊,希望身邊能有些錢用,於是前往某房屋仲介公司與鄭姓女仲介洽談,希望能把位在竹科旁,價值 2,500萬元元的房子以及土地變賣求現。

雙方訂立契約,約定先給張婦500萬元,一旦過戶沒有問題之後,再將尾款2,000萬元一次付清。鄭女並開了一張面額2,000萬元的本票,上面寫著一旦過戶手續辦妥即可給付。警方表示,張姓老婦事後竟收到新竹地方法院寄到售出房址的強制執行通知,上面寫著債務人就是鄭姓女子,張婦發覺有異,急忙向鄭女追討尾款2,000萬元。

不料鄭女卻以個人債務有問題,還正在處理為由,暫緩給付,要張婦再給她時間,並稱房子已經拿去向某銀行抵押申請貸款,錢一定拿得到。張婦放心不下,自己跑到銀行去調查,結果發現鄭女根本沒有申辦貸款。

警方表示,張婦懷疑是鄭女將房子過戶後就被債主盯上,趁她還來不及貸款時,就趕緊拿法院的支付命令,向新竹地院聲請強制執行,但這樣一來,鄭女勢必沒錢付尾款,為避免一生心血付諸東流,立即跑到派出所告鄭女詐欺;警方通知鄭女到案說明,她聲稱房子確有辦貸款,只是付尾款時程會拖延一些。

不過警方認為,鄭女明知自己財務狀況不好,無力支付2,000萬鉅款,卻仍然將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確有詐欺之嫌,全案乃函送新竹檢方偵辦。

民眾賣房子反而被仲介坑,民眾在選擇仲介或代書業者時,應該注意兩件事情,首先是在地的名聲,其次是品牌的認同,例如業者在當地經營的時間長短、口碑信譽,稍加打聽一下,加上自己的判斷,應該不會出錯。

其次,業者有無不動產經紀人執照或者是代書執照,更是須考慮的重點,且簽約時應有上述具備執照的人在場見證,買賣雙方都不會吃虧。由於2件民眾售屋被騙案例,問題都出在鉅領尾款被業者不當挪用,業者本身如果能夠提供履約保證專戶,讓雙方都在透明情況下控管這筆錢,而不是讓業者「黑箱作業」,加上設定除非是完全交屋,或者是塗銷抵押權的條件下,才能動用這筆錢,買賣雙方都可以輕鬆而有保障地完成交易。一般而言,買賣雙方都會分4期付款完成交易,包括簽約款備證款完稅款交屋尾款等,希望民眾謹守「不同期給不同證件」的原則,不要因為一時太過信任就失去立場,反而給了不肖業者可趁之機。

 

北縣地政局 假證件為害 :

近年來發現幾十件詐騙集團偽造身分證、土地所有權狀,企圖冒領補償費或抵押借貸案,總價值超過5億元;其中營建署所有的一筆價值4.5億元國有地,騙徒也想染指。地政局指出,歹徒行騙伎倆日益精密,必須細心查看才能辨識,而已有18年未曾換發的身分證,相片和本人落差很大,核對難度高,也讓把關的基層公務員備感困擾。近年來,各地政事務所查出的幾十件偽冒登記案,歹徒都是運用偽造身分證、印鑑證明、戶籍謄本、土地所有權狀、產權移轉證明書等證件,要求變更所有人,藉以向金融機構抵押借貸,或冒領巨額補償費,幸好地政事務所人員查覺證件有異,及時攔截,未讓歹徒得逞。

偽冒登記案中,以新莊地政事務所攔截查獲的國有地案最特殊。93年,一名謝姓女代書委託邱姓男子辦理林口鄉一筆9,400多平方公尺土地過戶,邱持一張產權移轉證明書辦理,承辦人員查對後發現這筆土地是內政部營建署所有的國有地,依當年公告現值計算,價值4.5億元。新莊地政事務所承辦人員向營建署查詢,發現營建署從未將大面積的素地買賣移轉給私人;地政所再比對證明書上的營建署關防,確認是偽造,立即向警方報案,逮捕謝女等人法辦。檢警查出,這夥詐騙集團計畫過戶得手後,即向銀行抵押借貸行騙。

汐止地政事務所受理申辦蔡姓女子土地所有權狀補發,有人打電話向地政所主任檢舉申請人身分證是偽造的,經向戶政及警察單位查詢,確認身分證正本和申請人不符,報警送辦。原來蔡姓女子已過世的養父遺留一筆土地被徵收,詐騙集團覬覦可觀的補償費,偽造蔡女身分證並冒名詐領,卻因集團分贓不均鬧內訌,憤而舉發。

已往生40多年的板橋市民張清港,生前有一筆1,000萬元的補償金未領,6年前台北縣政府將補償金提存法院。去年九月,一名女子打電話到地政局表明要領張的補償金,地政局以為是繼承人出面,告知送件審查。不久,在台北市警局服務的警員蘇資源和張清港出面具領,承辦人訝異死人復活之餘,也發現張的身分證出生年月日及父母欄有變造痕跡,暗中報警查獲。有疑請教專業 較保險地政局、民政局指出,身分證及土地所有權狀可從外觀的材質、用印、色澤等辨識真偽;遇有疑問時,最好請教地政、戶政人員比較保險。

 

賣屋碰上假代書 反賠240

張三說,自稱「顏代書 」的人向他接洽協助售屋,隔天「顏代書」帶「張先生」拜訪,雙方談價以550萬元成交。「張先生」表示自備款不足,須向銀行貸款,建議他以房屋向銀行貸款求現,本利由買方分三期償還。

張三表示,「顏代書」指貸款須向一家外商銀行辦理,簽約文字是外文,擔心他們上當,主動表示願意協助,拿走女兒印章、身分證影本申辦帳戶撥款。329日銀校核撥400萬元貸款,其中近160萬元經銀行自動轉帳繳納他在另一處銀行的房屋貸款,這時顏代書表示要帶他們夫妻去辦理原貸款塗銷,卻利用藉口支開張三夫婦,半小時內向寶島商銀盜領餘款240萬元。

張三說,非本人領取巨額款項,寶島商銀應盡徵信責任,銀行把關不嚴變相提供歹徒盜領機會。如今賣屋不成,反背下為期20年巨額債務,每月本利須負擔2.3萬元左右。

台北縣中和市民張三昨天指出,他賣屋反被假代書詐騙240萬元,認為寶島商業銀行把關不嚴。顏代書指身分證遺失被冒用,與案情無關。寶島商銀雙和分行襄理林秀蓮指銀行發款程序無疏失,未來會配合調查工作。

張三舉行記者會,說明「顏姓」代書、「張姓」買主詐騙經過。張三夫婦下跪請警方儘速查緝詐騙歹徒,以免其他人繼續受害。

張三事後依名片找到台北市顏姓代書,發現和他接洽的「顏代書」並非本人。顏姓代書說,他的證件已報失,可能被歹徒冒用詐騙,案情與他無關。林秀蓮說,曾和張三一家人說明情況,寶島商銀依正常程序撥款,無人為疏失,未來願配合警方調查。

 

代書 (地政士) 詐財案多 買賣房屋擦亮眼 :

台北市政府地政處發現,有詐騙集團以成立代書事務所方式,利用為民眾辦理房屋移轉過程中,向銀行取得巨額貸款後逃逸,地政處提醒市民多留意。

有詐騙集團租用辦公室,偽稱代書事務所,遇有急售房屋市民,即以代書名義向有意出售房屋市民,指已有願出高價的買主,並交付訂金取信賣方。接著集團其他成員找不知情的人頭和賣方簽約,然後向賣方索取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印鑑證明,代為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並代賣方繳稅,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房屋移轉登記,再迅速以新所有權人名義,向金融機構申請巨額貸款。

地政處指出,部分金融機構以不動產登記有絕對效力,依地政機關核發的已過戶之地籍謄本同意貸款申請,並設定抵押權,詐騙集團拿到貸款即逃逸無蹤,代書事務所也人去樓空。

案發後賣方往往求償無門,即使日後找到買方提起告訴,並經法院判決塗銷原移轉登記,因設定抵押權的銀行係民法上善意第3人,設定的抵押權無法塗銷,賣方一下子增加一大筆債務,讓辛苦買來的房子被法院查封拍賣。

不少民眾對房屋過戶手續不清楚,大都委託仲介業者或民間土地登記代理人(即代書,地政士)代為辦理,一般都是由買方付代書費用,所以也都由買方委請代書,若賣方擔心遇上這類詐騙集團,一方面可以自己委請代書,也可以要求買方先交付房子大部分價款,再交付權狀等證件,以保障賣方權益。

 

通訊冒領戶籍謄本 一家資料全曝光  

台北縣多處戶政事務所,最近發現冒領戶籍謄本案件越來越多,犯罪集團利用通訊申請的戶籍謄本的便民措施,拿著變造的身分證影本提出申請,被害人一家的戶籍資料,包含身分證字號全部曝光。

通訊申請戶籍謄本,便民措施卻成為犯罪漏洞,台北縣鶯歌、新莊等地的戶政事務所,最近發現有人假冒身分,申請戶籍謄本,回郵地址都是外縣市的郵政信箱,引起戶政人員懷疑。假冒者是用通訊申請,用郵政信箱信封,這是申請書,照片跟當事人不一樣。

只要身分證影本附上申請書,簡簡單單就能申請戶籍謄本,包括不動產買賣、戶籍資料證明,用途等同戶口名簿,而未滿14歲,沒有身分證的,戶籍謄本就是身分證明文件。

集團大動作冒領戶籍謄本,被害人全家大小身分資料,一網打盡。新莊戶政事務所主任楊兩傳:戶籍謄本的資料,是最詳細的,比戶口名簿還詳盡,有父母親欄、配偶欄子女,都有在戶籍謄本上。

犯罪集團只要取得身分證影本,就能冒領戶籍謄本,利用上頭的身分資料,變造身分證件犯罪。提醒民眾,即使是身分證影本也要註明用途,以免歹徒有機可趁。

 

詐騙集團扮房客 房子遭法拍 :

詐騙集團利用屋主出租房屋卻沒有遷走戶籍的疏漏,偽造屋主簽發的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取得債權憑證,法院依戶籍地址通知屋主時,通知書卻遭租屋者攔截,房屋因此遭法院拍賣,租屋者不見人影後,被害屋主求償無門。

被害人原本是台北市承德路某大樓住戶的屋主,為照顧年邁父母而搬到台北縣新莊市,並且把房屋出租給他人,但租屋者冒用他人證件承租,甚至偽製屋主印章,偽造被害入開具本票3張共650萬元,再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但法院以掛號寄送通知書到被害人戶籍地址時,通知書卻被詐騙集團攔截,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詐騙集團卻取得債權憑證,甚至以債權人身分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使法院拍賣該房屋,詐騙集團在取得拍賣款項後,隨即搬離租屋處,等屋主發覺時,房屋已經被過戶,損失慘重、求助無門。

若發生類似情況,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聲請掛號回條簽收、本票影本等資料,以非本人簽署為由,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的訴訟,但詐騙集團多以人頭聲請債權,訴訟效力有限。

法院寄發通知都會依照戶籍地址寄發,過去也有許多人因未居住在戶籍地址,法院寄發的通知遭他人截走,引發許多法律糾紛,民眾最好還是將戶籍地遷移到居住地,以確保自身權益,而民眾出租房屋後,租約務必向法院公證,避免詐騙者以人頭證件租屋。

 

假購屋真騙地 詐騙集團洩底 :

要賣房子的民眾得小心了, 警方最近接獲多位被害人報案指稱,有一個詐騙集團專門偽裝要買房子,然後找人假扮土地代書,藉由房子辦過戶的理由,趁機騙得被害人的土地、房屋所有權狀逃逸,整個作案手法環環相扣,有如電影情節,令人防不勝防。

詐騙集團首先會在報紙上刊登廣告,假裝要徵土地代書,等到有人寄來土地代書證件影本後,隨即以精密的手法改造證件,改貼上詐騙集團成員的照片,至於徵求土地代書一事,則有如石沈大海般的不了了之。

接著,詐騙集團會根據各地的售屋廣告,挑選下手行騙的肥羊,待目標選定後,隨即由詐騙集團成員偽裝要買房子,與屋主一起看房子、談價錢。

此時,詐騙集團為求儘速成交,在價錢方面會顯得相當好說話,與一般買賣案常見的討價還價情況大為不同,另外,詐騙集團還會付給一部分現金,以取得屋主信任。在雙方談妥後,詐騙集團便會以自己有熟識的土地代書為由,要求屋主將土地、房屋所有權狀交給該名代書辦理過戶。

倘若屋主有所防備,詐騙集團又會使出另一高招,也就是立即布置一個土地代書事務所,不但室內裝潢與一般的土地代書事務所相同,並會將先前準備的土地代書偽造證件高高掛出,並且找一位具備一定專業知識的成員假扮土地代書。

而屋主被帶往假土地代書事務所後,詐騙集團成員假代書便理所當然地出面接案,誆稱將代辦過戶手續,輕鬆騙得土地、房屋所有權狀,最後再拿去地下錢

莊抵押鉅額金錢,然後逃之夭夭,等到屋主發現,往往為時已晚。

警方表示,這個詐騙集團到處行騙,各地已有不少民眾受害,弄得要與地下錢莊打官司,以爭取房子所有權的悲慘下場。

 

偽裝仲介人 詐騙代售房屋 :

刑事警察局查獲一個先至知名房屋仲介公司臥底,充任房屋仲介經紀人,再將民眾託售的房屋私自出售,並向銀行詐貸數千萬元的詐騙集團。

警方調查,這個詐騙集團先派人到知名的房屋仲介公司臥底,充當房屋仲介經紀人,再由其他成員偽裝成房屋的買主及代書事務所人員,俟有民眾前來仲介公司想請他們代售房屋時,詐騙集團成員便唱起雙簧,眾人一搭一唱,佯裝從事房屋買賣,等到被害人警覺事有蹊蹺時,始發現房屋不但被拿去貸款,還被嫌犯廉價出售。中聯地政士聯合事務所編輯整理 2361-6347

由於近來有民意代表召開記者會,指稱有歹徒假借大型房屋仲介公司,將民眾託售的房屋擅自過戶,並詐貸上千萬元的詐騙案。

據了解,一名林姓被害人係於去年十月初,委託某不動產公司仲介賣屋,這家公司再將此案轉介紹另一家頗知名的房屋仲介公司經紀人「李世民」(經查為王發來),由「李世民」介紹「買主」湯進德前來佯裝簽約購屋,而自稱是「陳自強」(經查為賴金良)的男子,則充任為委任代書,辦理過戶登記事宜。

買賣雙方共同簽立買賣契約書後,由湯嫌先付部份頭期款,等林姓被害人不疑有他,將房屋所有權狀、印鑑證明等資料正本交給「買方代書」辦理,並約定繳交尾款與交屋日期,但屆時買方經紀人、代書與買主全部爽約,經被害人調查後,赫然發現房子已被人拿去抵押給銀行貸款,同時歹徒也另行登報將房屋廉價出售。

 

防詐騙辦貸款 自己來 :

經濟不景氣,冒用銀行名義詐騙民眾案件頻傳,近來一些不肖之徒以「保證代辦」貸款的名義行騙,各銀行等紛紛提出警告,呼籲民眾申辦貸款不要假手他人。

近來許多不法之徒,以「保證代辦」貸款名義,甚至冒用知名銀行名義向民眾招攬貸款業務,其實是行詐財之實。事實上,向銀行申請貸款一定要本人和銀行接洽,不要誤信他人可向銀行代辦貸款手續,也千萬不要照對方所言,先存入數萬元以為財力證明,否則必然導致財物損失。

貸款過程中各項費用如手續費、保險費等,都可透過申請人在該銀行的帳戶繳納,切勿將錢繳入對方來路不明的帳戶中。銀行主管表示,如果遇到以電話或當面自稱是銀行員,要取得客戶的金融卡、存摺、存單、支票信用卡、印鑑或各類密碼時,務必要提高警覺,一定要主動向往來銀行查證,而且電話要打到往來銀行在存摺或相關單據所印的電話號碼,或向中華電信查明電話號碼。

個人的存款帳戶、印章、存摺,尤其是電話語音或網路銀行密碼,千萬不要透露給別人,以免不法之徒盜領存款。如果根據報紙、宣傳單或網路廣告訂貨,在未取貨前,千萬不要根據指示將錢轉入其指定帳戶,一定要銀貨兩訖,才能避免受騙。

 

又有詐騙集團行騙了 妥善保管你的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

擁有不動產的民眾要注意了,最近傳出有一個偷竊詐騙集團,專門利用屋主上班時間潛入家中,不僅把財務搜括一空,還假冒屋主名義,以偽造的各項身分證明文件及不動產所有權狀,向地下錢莊借貸高額借款,並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目前已有四家錢莊被坑,業者對這種「黑吃黑」行徑,只能自力救濟,向全台同業發出追緝令,互相提醒不要再受騙。

目前犯罪的手法日新月異,不僅偽鈔充斥市面,連老百姓辛苦大半輩子掙得之不動產,其權利書狀都有可能被偽造,甚而被冒名借貸高額借款。由於此犯罪手法相當罕見,當地下錢莊找上不知情的屋主要債時,雙方才發現都已成了受害者,而房地可能也被以同樣手法設定了若干順位的抵押權,損失慘重。為保障自身不動產權益,樹林地政事務所呼籲民眾應妥善保管自己的不動產權狀,並與其他重要文件如印鑑證明、印鑑章等分開存放。除此,也應定時申請土地登記謄本查看,確認名下不動產的權屬狀況,查閱地籍資料或申領網路電子謄本,可以多利用中華電信或關貿網路。

另為杜絕不肖之徒利用各種技術偽造各項不動產權利書狀申辦登記,地政機關業,全面採用新式塑膠權利書狀,其優點除不怕水淹、不易撕毀外,更有各項防偽特徵,不容易被偽造。民眾不妨藉機檢視自己所有的不動產權狀是否仍妥善保存,或已破舊不堪。若權狀遺失或損毀不堪使用,請檢具相關文件逕洽各不動產坐落轄區地政事務所辦理書狀補發或換發登記。

 

謊稱國宅配售 詐騙200戶權利金 :

國宅處進行松山新村賸餘戶國宅配售作業,就在配售前夕,國宅處接獲檢舉,指有不法集團在89年間,以握有配售戶向不知情民眾私下交易收取權利金,據受害民眾向國宅處指稻,一戶繳交的權利金約49萬元,外傳受害戶數高達200戶,由於這是國宅處配售國宅首度傳出民眾集體受騙案件,國宅處已將全案移送調查單位深入調查。

國宅處昨天重申,該處自63年成立以來,從未辦理預售或委託任何人或公司代為銷售國宅,呼籲民眾嚴防受騙,民眾若有任何國宅配售的問題,請直接洽詢該處。位於台北市光復北路190巷的松山新村,是國宅處與軍方合建分回的國宅,總戶數1131戶(其中105戶屬軍方所有),國宅處在911111日進行第一次配售,目前仍有賸餘戶711戶。

據了解,受騙民眾是在日前第一次標售國宅陸續交屋進住後,才發現自己買的權利根本不在交屋名單中,因此在今年28日向國宅處查詢檢舉。據受害民眾向國宅處提供的資料,不法集團是在89年間,以某房屋仲介公司名義向民眾兜售松山國宅,該公司自稱是松山新村改建委員會,手中握有保留配售戶,還出示偽造的國宅處與委員會的來往公文,在取得民眾信任後,收取49.5萬元的權利金,民眾則是等到兩年後房屋開始配售時才發現被騙。

 

租屋詐騙 :

假租屋真詐騙 重複出租 :

租房子的房客要注意了, 傳出租屋詐騙集團利用偽造的身分證及房屋所有權狀,將租來的房屋在兩天內同時轉租給四組房客,直到各組房客在交屋後巧遇,才發現受騙。

受騙房客的投訴表示,租屋詐騙集團在報上刊登租屋廣告,在透過自稱房東太大的手機(易付卡)聯繫後,這四組房客依約前往看房子,但房東以家住南部、即將出國並要求保留一間房間放置雜物為理由,要求房客儘速簽約,並,同意房客殺價,結果付了錢的房客卻在交屋後才發現,原來這間42坪大的房屋被租給了四組房客。

案件中受騙的房客在簽約時都相當謹慎,也曾要求房東出示身分證及房屋所有權狀,但由於房東已經事先偽造相關證件、在洽談過程中也深諳房客的消費心態,甚至還曾主動提及要到法院公證以取信房客,最後卻因「公證必須加稅」的理由而作罷,且「房東」也拒收支票、堅持房客必須一次付清每月約3萬元的租金及3個月房租的押金。

另外,受騙的房客後來還發現這個詐騙集團只是這問房屋的假房東,這個集團是透過房屋仲介公司租到這間房屋,並以支票支付租金,詐騙集團不但在銀行開設人頭戶以收取房客匯款,而且各組房客在發現租屋契約筆跡一模一樣,屋主與房客姓名卻不相同後隨即報警,但房東的電話已經不通。

崔媽媽租中心表示,許多租屋騙徒常自稱缺乏租屋經驗,因此願意低價將房子租給真正會愛惜房子的房客,許多房客常因此而心動,但實際上騙徒對於包括簽約、付款方式等租屋環節卻十分熟悉,消費者千萬不可大意。

 

假房東騙押金多人上當 :

歹徒佯稱租屋,簽約前先行向房東借鑰匙,事後卻到處張貼租屋廣告,假房東之名與承租民眾簽定租賃契約、詐騙押金,一天內騙了4,5位民眾。受害人蔡依玲小姐說,對方有出示土地建物登記謄本, 權狀影本,但謊稱沒帶身分證,我想既然對方有鑰匙應該沒問題,沒想到被騙。 

受害人蔡依玲小姐找房子,在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國小前的佈告欄看到一則套房租屋廣告,她去電詢問,並前往中和市景平路看屋。

受害人蔡依玲小姐說,一名自稱房東的男子,拿著進出大樓大門及電梯的磁卡,一路領著她到8樓,並打開房屋讓她參觀。隔天她與對方連絡表示願意承租,雙方約在台北市簽約。

謊稱未帶身分證  「簽約當時我想看他的身分證,可是他說忘了帶錢包。」受害人蔡依玲小姐說,對方自稱是屋主「黃智偉」,並立即拿出土地登記謄本權狀影本,她雖然覺得沒帶錢包的說法「怪怪的」,但心想,既然已看過房子,還是簽了約,當場付2個月押金及當月房租共24千元,並約定隔天交屋。 交屋當天,對方手機整天都沒開機,受害人蔡依玲小姐覺得很奇怪。到該棟大樓詢問,管委會的人說那名男子是騙子,還說她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在她之前已有34個人來反映同樣的問題。管委會也找了真正的女屋主向她說明。「歹徒實在太惡劣!」屋主及其男友也立即向該地派出所報案。

監視器錄下嫌犯  該棟大樓管委會表示,確實有人反映租屋被騙,受害民眾約45人,看屋時間都在同一天,幸好大樓裝設了監視器,已將拍得的歹徒長相與相關證物交給警方。

周杰倫先生指出,歹徒原本向8樓之8屋主租屋,雙方約好15日晚上簽約,但對方以「想先打掃房子」為由,向屋主先借鑰匙,屋主慨然允諾。當天上午該名男子拿著鑰匙來管委會買磁卡時,因為對方無法出示租賃契約,他們立刻詢問屋主,經屋主確認同意後,才賣給他。

蔡依玲小姐遇到的租屋詐騙案常見,過去常見的租屋糾紛,大都是二房東與大房東簽約後,將房子轉租給別人,收了租金後落跑,他們沒有遇過還沒簽約就詐騙的案例。

土地謄本可任申請  土地登記謄本,屬半公開資料,任何人都可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而房屋權狀是一種憑證,一間或一棟房屋僅會發放一張給房屋所有人,若遺失,必須本人才可申請補發,但這二份文件都會記錄房屋所有人的姓名、地址。 租屋時應注意 1.一定要簽租賃契約,避免口說無憑。2.簽約前務必要求房東出示身分證,再核對房屋權狀、謄本或稅單,證明確實是屋主本人。3.若承租對象為二房東時,可要求出示對方與大房東的租賃契約,避免解約時招致損失。4.在契約中預留提前解約的條款,以免住不滿意又無法搬家。5.可委託信譽佳的房屋仲介公司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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