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 地 合 併 協 議 書

  立協議書人   股份有限公司就座落於  縣市鄉鎮  段  小段  地號等 筆土地, 成立抵押權設定登記在案,茲 因土地合併,成立合併協議書如下:

地政登記機關收件字號:民國  年  月 縣市鄉鎮   地政事務所  第字第   號。

土地所有權人現將前列土地合併,抵押權人同意該抵押權轉載登記於合併後之土地。

   立協議書人即抵押權人:  銀行  法定代表人總經理

          代理人:  分行經理:

          土地所有權人: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合併前: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地號,   平方公尺。

合併前: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地號,   平方公尺。

             地號,   平方公尺。

             地號,   平方公尺。

             地號,   平方公尺。

合併後: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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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合 併 協 議 書

立協議書人   所有位於 縣市鄉鎮   段  小段   地號土地 筆合併, 特立本土地合併協議書為據,如有不實,願負法律上責任。茲將合併前、後之土地標示、所有權人姓名及土地權利範圍等列表如下:

(  縣市鄉鎮    段   小段 )

地 號

面   積

(m2)

土地所有權人

權 利

範 圍

m2

公告現值

持分面積

總價()

( 縣市鄉鎮    段  小 )

地   號

面 積

(m2)

土地

所有權人

合  併  後  

權利範圍

合併後

各所有權人持分面積總價()

合併前各所有權人持分面積

總價()

差價()

每㎡平均地價

總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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