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房地產問題資訊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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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使用空間大 公設少 省管理費
安全要注意 易遭小偷 容易髒亂

大樓公共空間大 家裡坪數少 要管理費 安全

建議買 華夏七樓內 有電梯 或許有簡單管理
折中辦法

老房子 要換 水管 電線 要裝潢 要換衛浴 廚具
如果要全換 30平 一百萬跑不掉 (地板與木工)
牆壁龜裂 看大小
新房子也會 因為地震多難免
只要不傷結構
如果對方以精簡單裝潢 鐵窗門也換新
自己也可以接受其裝潢
找急著出國 或 移民不在國內者
可以省很多錢

要注意 看是否附近要改建
不要裝潢好沒幾年
就要拆掉改建
是否為都是更新計畫中

有人專買這個 等持份 賺大錢

我住大樓 一個月繳 2140管理費
客廳小 房間也不大
唯一好處 管理安全

台北居大不易 要是在讓我選擇
我會選公寓 或是華夏
因為 畢竟比較實在

買新房子還事要裝潢
看簡單否
新房子造價貴
不過 住起來舒服

台北市 工遇改造很多
水電 土木 工程接不完

牆壁外推不要傷及結構就可

你包給人家當然貴 沒3~5萬沒人要做

專業打牆壁 一面牆 不用一萬
很多工地會噴 你要粗工嗎 打石工??
都會留電話

另外最討厭是牆壁壁癌 還有頂樓滲漏水問題
小麻煩幾萬解決 大麻煩 就要十幾萬
我自己親身經歷 要有耐心去發現問題

壁癌雨漏水 油漆會剝落 或者凸起 長黴菌
小心觀察 若油漆塗很多層
大概就是有漏水
買前要把修漏的錢扣下來

公寓住戶品質不一
最好挨家挨戶打聽
按門鈴 帶個小禮物
畢竟同一樓梯
萬一有住躁鬱症 或者 夫妻常吵架會抱瓦斯桶的
最好不要買
找鄰里長問問也可以

自己經驗 千萬不要忽略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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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旱地:一般係指作為旱田之用地。
二、 旱地可否耕作或蓋房子:
(一)目前有關土地使用,都市土地係以都市計畫法之使用分區,非都市則係以其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為管制依據。再依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十款、第十一款規定:「本條例用辭定義如下:...一○ 農業用地: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依法供下列使用之土地: (一) 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 (二) 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三) 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 (藏) 庫、農機中心、蠶種製造 (繁殖) 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一一 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故旱地可否耕作或蓋房子,應先了解各該土地之使用分區(都市土地:向縣政府申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證明;非都市土地:依土地登記謄本所記載之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再依各分區所規定相關土地使用管制及建築法令而定。又有關房屋建築係屬縣政府工務局之業務執掌,建議如尚有疑義請逕向該主管單位洽詢。

故旱地也有可能申請建築的


用電除建築物外,還可以空地農地用電 。
用水比用電申請嚴格,用水必須要有合法建築物才可以。申請用水必須檢附建築執照。

持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申請電或臨時電,檢附建築執照,可申請水或臨時用水,檢附雜項執照只可申請臨時用水。


據我所知申請用電-->請至轄區的電力公司服務所申請用電,攜帶文件為土地權狀正、影本;地籍圖;申請書;印章;照片2張(含土地全幅+及裝設好電桿水泥桿或木桿加表箱照片);位置圖(自行繪製)
通常這類的用電申請,找水電公司就會幫你包到好(含申請及裝設)大概2~3萬多不等吧 !

若還有不清處,可請教各地鄉鎮市公所建設課洽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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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為萬業之龍頭.所有產業及企業都和房地產息息相關.因為

興建一棟房屋所遷扯的原料及相關行業太多了.舉凡鋼筋.混泥土原

料.室內設施用品.家電傢俱的配置.甚至交屋後的相關手續.如銀行

貸款等.都會促進各企業的蓬勃發展.促進都市的繁榮景象.帶動更

多人口入駐.也增加了無限的就業機會.所以只要房地產好的都市其

經濟層面也就會不錯.如台北市.

2.當然也有房地產不好土地價格便宜但經濟層面還不錯的例子.但

這都只是個過度期而已.如民國70年代.不動產尚未起飛時.台灣的

經濟奇蹟造就了台灣錢.淹腳目的傳奇.但當時房地產的價格還普便

便宜.還有現在大陸地區大城市的周邊小鎮.經濟層面已經被大都市

帶動.但房地產卻還是便宜的價位.所以以上所說的例子都只是個過

度地帶即時機而已.而一般來說只要是房地產繁榮.其經濟也一定會

跟著加速景氣.反之.經濟景氣必定也會帶動房地產的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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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管理課的原始使照圖。可以查明原始通過檢驗的用途。

2.看你權狀下的共同使用建號,也就是公設建號,去地政單位申請「建物測量成果圖」,上面也會註明用途。但是公設的建物測量成果圖可能很多張,像新店的「湯泉」好像就30張上下吧!所以小姐按下「列印」前,記得問她一下多少張!不然會大失血!

3.有的社區管委會會保留原始的設計藍圖,做為未來維修的參考,這部分也可以看到原始的規劃。

如果房子價格好的話,我會建議趕緊賣了!換新社區。
假設到時候出問題,價格可能就翻不了身了!

或許去工務局使用管理課申訴,比較有可能獲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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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買兇宅自己住總是會覺得不舒服

會買兇宅,一定是便宜、而且是便宜到不能再便宜

會自己住的人:除非本身不信鬼神之說、或者有能力化解

一般來說幾乎是投資比較多:比如整理之後出租、或者再轉手出去賣給會自己住的人

價錢還是取決於會不會買最大的主因

不然相同的價格可以選擇、誰會給自己找麻煩?

會買也是因為價格便宜有利可圖

在週刊上看到有人專門買賣凶宅

依照兇宅每年在台灣的市場就高達幾十億

畢竟每年在台灣發生的自殺案件逐年升高

導致許多凶宅的產生

只要經過很久的時間大部分的人都會淡忘掉

這時候只要經過包裝

價格便宜

其實接受度都會比較高

人都是如此

淡忘掉之後就比較不會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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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法拍屋網站只提供目前拍賣的狀況,無法查詢前次拍賣的底價;民間法拍屋資訊公司,如透明房訊或寛頻房訊付費網站才能查詢歷史資料。

從第一次拍賣、第二次拍賣、第三次拍賣到特別拍賣(第四次拍賣),每一次底價法律規定最多打八折,大部份法院都是八折,唯有基隆法院有時打九折。


追蹤參考以前的拍賣記錄,除了了解上次底價無人參與投標外,是否上次公告內容有無變化,如第二次拍賣底價400萬,有租約不點交,本次第三次拍賣底價為320萬,但租約已排除,公告為點交,也許價錢就要標到400萬以上了,否則本次投標價格當然介於320萬到400萬間。


除了兩次底價與點交狀態比較外,還要注意兩次潛在土地增值稅的大小,才能真正判斷加價多寡。


請參考以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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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第一次拍賣、第二次拍賣、第三次拍賣到特別拍賣(第四次拍賣),每一次底價法律規定最多打八折,大部份法院都是八折,唯有基隆法院有時打九折。

法規:強制執行法 (民國 89 年 02 月 02 日 修正)
第 91 條
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或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未達拍賣最低價額,而到場之債權人於拍賣期日終結前聲明願承受者,執行法院應依該次拍賣所定之最低價額,將不動產交債權人承受,並發給權利移轉證書。其無人承受或依法不得承受者,由執行法院定期再行拍賣。
依前項規定再行拍賣時,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酌減數額不得逾百分之二十。
 
第 92 條
再行拍賣期日,無人應買或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未達於減定之拍賣最低價額者,準用前條之規定;如再行拍賣,其酌減數額,不得逾減定之拍賣最低價額百分之二十。

請參考以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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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第一次拍賣、第二次拍賣、第三次拍賣到特別拍賣(第四次拍賣),每一次底價法律規定最多打八折,大部份法院都是八折,唯有基隆法院有時打九折。

法規:強制執行法 (民國 89 年 02 月 02 日 修正)
第 91 條
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或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未達拍賣最低價額,而到場之債權人於拍賣期日終結前聲明願承受者,執行法院應依該次拍賣所定之最低價額,將不動產交債權人承受,並發給權利移轉證書。其無人承受或依法不得承受者,由執行法院定期再行拍賣。
依前項規定再行拍賣時,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酌減數額不得逾百分之二十。
 
第 92 條
再行拍賣期日,無人應買或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未達於減定之拍賣最低價額者,準用前條之規定;如再行拍賣,其酌減數額,不得逾減定之拍賣最低價額百分之二十。

請參考以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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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並不會主動交屋給你,法院也不會幫你過戶,要自己找代書去辦,建議你依照我的方式去點交房子。

個人認為法拍屋的點交問題,並不適合買受人本人單槍匹馬,直搗黃龍的找占有人談判,又不清楚裡面住著什麼人,對不對?如果遇到古意人還好,若遇上一些「青面獠牙」的人,那才是惡夢的開始冽。

比較正確的作法,建議以下兩種方式同時進行:

一.如果沒有委託代標公司代標的話,要找占有人談判亦可委託親朋好友(外表兇一點的),而且去談判的時候,最好有兩人以上(以壯聲勢),談判過程中軟硬兼施、剛中帶柔,目標只有一個,就是儘早取得房子和花最少的錢(甚至不用);當然啦!!如果對方真的很苦的話,付點搬遷費也是合理滴;雙方談攏後,記得簽定搬遷切結書,內容註明標的所在、搬遷日期、屋況之完整及搬遷費用(搬遷完成给付)。

二.於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同時,向法院遞狀(第一次)聲請點交,於15天左右,法院會發函于占有人,命其於15日內搬遷完成;到期日仍未搬遷,再向法院遞狀(第二次)聲請履勘,這次法院將發函給雙方,定期指派書記官至標的現場履勘製作筆錄,責成限期搬遷;到期日仍未搬遷,再向法院遞狀(第三次)聲請強制執行,這次呢?法院也會發函給雙方,定期指派法官及書記官至標的現場,進行強制執行點交;這次買受人就需先連絡搬家公司、鎖匠及管區警員兩名至標的現場待命,以備不時之需。

以上兩種皆為可取得房子的方法,但兩者同時進行的話,較能爭取時效;不要只顧著要去談判而不遞狀,或只依賴法院而不願談判,這樣往往會浪費更多的時間和金錢,以上。

如何聲請法院點交房屋,請參考以下連結:

http://www.bqhouse.com.tw/ls_cgi.asxp?cFile=knowhow/h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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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信託與不動產信託是相同的嗎?
民法第66條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例如房屋)。
所以土地信託可以說是不動產信託之一種。
為此想知有關土地信託相關資料,找尋不動產信託亦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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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信託與不動產信託是相同的嗎?
民法第66條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例如房屋)。
所以土地信託可以說是不動產信託之一種。
為此想知有關土地信託相關資料,找尋不動產信託亦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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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 (應查明前次移轉現值與今年公告現值計算之)


交屋日前房屋稅及地價稅 (以交屋日劃分)


交屋日前水、電、管理費 等


扺押權塗銷代書費 ( 1,500 – 2,000 元)


次年財產交易所得稅


代書代辦費 (有時雙方各1 / 2, 依民法精神, 一般由買方付).


代書簽約費 (1,000 元至 1,500元間) 


關於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等原則上依照使用者付費之觀念,以交屋日為分算之 基準日。交屋日以前由    屋主負擔,翌日起由買方負擔,按日結算,結算到交屋日止或是依照雙方之協議分算之. 標準如下 :


房屋稅 核課期間為每年7月1日至隔年6月30日止一年為一期原則上以365日計,分算之


地價稅 核課期間為每年1月1日12月31日止一年為一期原則上以365日計,分算之


 交易完成後之報稅與節稅


待房屋過戶完畢後,可請代書幫您申請自用地價稅,每年可節省多倍的稅金,而交易完成後隔年申報所得稅時可別忘了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


最後也請買賣雙方千萬別忘記自己權益,那就是重購退稅。只要您有再規劃換屋的計畫,就必需要事先規劃,準備及保留每次交易的資料,以免錯失機會。


財產交易所得「綜合所得總額」就以財產交易所得依照財政部所規定的標準核定
http://www.ntx.gov.tw/FrontEnd/pda/FAQ.asp


1.直轄市部分: 台北市:按照房屋評定現值的25%計算。高雄市:按照房屋評定現值的18%計算。 2.直轄市以外之其他縣(市)部分: 省轄市:按照房屋評定現值的13%計算。縣轄市:按照房屋評定現值的10%計算。鄉 鎮:按照房屋評定現值的8%計算。


 (財政部96年3月3日台財稅字第0960451287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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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安不安全?其實如果是新建屋一般應該問題不大,但中古屋就真的需要多做一些功課了。
以下讓你參考看看~
輻射屋分佈之年份 : 民國71年~73年及82~83年建造之房屋為高危險群,你可至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輻射屋查詢網站看看
http://www.aec.gov.tw/www/service/index04.php

因當時流出市面之輻射鋼筋,尚未全部清除回收,故仍應注意防範,確保自身權益。


另,
海砂屋的部分,網路上找不到官方查詢資料。
有一些是可以查到區域性的案例,但中部可能須再多花時間看看。不過如有喜歡的房子,請花點心思用肉眼看天花板的水泥是否有剝落。我的經驗是看樓梯間或地下室因為通常無人注意到的或賣方較無法掩飾的。如大樓就一棟棟看,公寓就一排排看。

如找海砂屋專業檢測單位來檢測,檢測費用行情約3000~60000左右,每家收費皆不同,網站可找到一些。
建議是在確認要買的房屋再找檢測的公司,因為能省則省。
另外找信譽良好且有保障的建商或房仲,合約書上有明訂說明的,寧願在這時辛苦一些也不要日後的日日噩夢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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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 今年開始 除了台北縣市精華區 或者是距離捷運站300~500公尺(各行庫規定不一)的房子 大概都貸不到八成房貸


所以 問題不是將來 是現在就已經這樣


因此 假設現在非大台北地區 非捷運站附近 還能貸到八成以上 原因可能有以下


第一是把信貸也算進去(這根據客戶個人信用程度不同而有差別)


第二是建商自己提供所謂公司貸


第三 建商把裝潢 車位等等東西通通算進去讓銀行鑑價


第四 建商刻意提高表價 拉高鑑價金額後 再拉低成交價 來提高成數


說實話 如果你自備款真的不足 我建議你戒急用忍 短期先租屋 今年第三季 市場新成屋登記數量已經大幅增加 房仲業也公佈數據指出 一些剛蓋好的新成屋 委託房仲銷售的情況大增 因此預估不出半年時間 餘屋壓力就會逐漸浮現 屆時 議價空間會更大



至於行庫房貸緊縮 我個人覺得 短時間內不會有太大改變 不過這也是好的 至少是讓實際上 無足夠購屋能力者 暫時退出市場 降低可能產生不良資產或逾放屋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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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大多會設在一樓頂,而一樓具有商業價值。建商為了多爭取一些利潤,會設計有露台的建物,除增加一樓店面價值(合理建蔽率範圍內),樓層拉高,增加賣點,也多了露台價值。露台大多為約定專用,但不能增建,不然就屬違建了,都還是有被拆除危險。若大多住戶透過住戶管理大會,要求拆除,那就得乖乖地拆掉。




除非容積率沒有用完,再行申請,但過程繁瑣,要申請結構變更,消防檢查用現行法規審查,不過的機會很高。而且當時建商一定會把容積率用完的,不會白白損失可建而未建的容積。




既然判斷不可行,就要放棄,否則逕行申請,反而會便成列管,造成自己的不利,三思!




所謂程序違建,是當時興建時容積沒有用完,之後進行二次施工興建,時間點是在84年完成,可依使用執照作業流程重新申請審查核准後補發權狀。過程也是繁瑣的。




另外一種是公寓頂樓增建,也是以84年為準,加蓋1/3,且經過整棟建物所有權人同意,約定專用可向建管備案成合法建物,但是是沒有權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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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有申請建照,而且依建照圖施工,沒有增建或違建,只要補申請使用執照就可以了。

如果有增建,但是沒有違反建管法規規定,那就要先補增建部分的建照,然後再申請使用用執照。

如果有違建的話,建管單位來現場會勘時,你會因為違建部分,導致會勘不過,拿不到使用執照之外,可能還要被拆除違建。

詳細情形,建議找建築師或熟建管法規的專業人士,依你們的房子現況,使用分區、臨路條件、建築使用面積、原始建照資料...等做完整詳細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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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簿謄本上會出現3個價錢:


1.公告土地現值:用於申報並計算土地增值稅徵收補償,照價收買之依據。


2.當期申報地價:用於計算地價稅或土地移轉登記規費


.前次轉現值規定地價:用於申報並計算土地增值稅



詳細說明如下:


1.公告土地現值
  (1)意義: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平均地權條例公告之土地現值(土地稅法第12條)。


        (2)作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如買賣,贈與.....)之參考。        


      主管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及補償徵收地價之依據



2.前次轉現值


    (1)意義:指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土地現值。即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土地時所申報之土地現值(大部分依公告現值,但亦有高於或低於公告現值者)。(土地稅法第31條)


   (2)作用:用以計算所有人持有期間,土地增值多寡,核計土地增值稅。持有期間愈久,增值愈多,土地增值稅也相對變多。



3.原規定地價


(1)意義:所稱原規定地價,係指中華民國53年規定之地價;其在中華民國53年以前已依土地法規定辦理規定地價及在中華民國53年以後舉辦規定地價之土地,均以其第一次規定之地價為原規定地價。(平均地權條例第38條)


(2)作用:在民國53年以後,未曾移轉之土地,以原規定地價為其前次移轉現值。



4.公告地價(又名規定地價):


  (1)意義:政府依據調查買賣或收益價格,計算每一土地的單位地價,並加以公告,公告及申報地價之期限30日。每3年一次。(平均地權條例第15條)


        (2)作用:作為地價稅納稅義務人於規定地價期限內(30日)申報土地地價之參考



5.申報地價


  (1)意義: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及申報地價期限內申報之地價。如逾公告地價120%時,以公告地價120%為其申報地價。低公告地價80%時,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於期限內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平均地權條例第16條)


        (2)作用:為地價稅之課徵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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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露台空間是不是頂樓加蓋呢????
ANS:露台,一定是露天的才是露台,如果有加蓋就不是露台了,一般頂樓如果沒有蓋滿的話未加蓋的部分即為露台,但是很多屋主,會加蓋鐵皮屋以增加居室及室內使用面積,這是違法的違建。

2.什麼是深窗和花灑??
ANS:深窗,就是開窗的部分刻意退縮,一來可以防止雨水撥入,二來減少過度日照(西晒),可是會因為退縮犧牲一些室內使用面積,通常是別墅或豪宅才會用。
花灑,就是沖澡淋浴用的蓮蓬頭,某家衛浴廠商為了推銷他們所推出的號稱出水細而密面積大的蓮蓬頭,所創造的廣告行銷用的名詞,因為好聽,所以延用至今。

3.二進式人造檯面洗臉盆的二進式是什麼意思呢?
ANS:就是浴室一進門是洗臉盆,但是要再經過一道門才會是馬桶,或浴缸(淋浴間),古時每經過一道門是號稱一進,最多九進,皇帝的宮殿才能用,因為這樣的衛浴規劃要到馬桶或浴缸(淋浴間)要經過兩道門,所以某些有文學造詣的代銷公司取名為二進式衛浴,所以也被延用至今,但是有些半桶水的代銷公司,就把二進式跟洗臉盆拼在一起變成東施效顰了。

4.要如何知道自己的家是屬於工業區的範圍內還是商業區.住宅區的範圍內呢?
ANS:到縣市政府的都發局或都計課去問,不然的話,以下網址你可以自行參考使用。

台北市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便民資訊服務
http://www.zonemap.taipei.gov.tw/
台中市的使用分區線上查詢系統
http://210.69.115.81/tai92-i/main/Main_frm.cfm?CFID=16423&CFTOKEN=17794983
台北縣的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圖資查詢
http://cityzone.tpc.gov.tw/hot/
桃園縣的現行都市計劃書圖查詢系統
http://gistest.tycg.gov.tw/NowUrban/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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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人說的換管線,是包括那些管線?
管線是指水管跟線嗎
如果要重新拉管路的話,
1要敲地面或牆壁
2走明管
3電線低調一點的話可抽舊線換新線
二、換管線的師父是找水電行的人就可以了嗎?
找水電行就可處理了,你可以先去水電行詢問
換管線他會給您建議

三、估價方面都是怎麼算?要怎麼談?
多比較幾間,價錢有差哦
但現在物價都上漲了,材料費比較貴吶
材料費+師父的工資

四、換管線的時間都需要多久?
我們家之前處理差不多一週
師父不能摸魚哦

五、換管線的期間,屋主要如何檢查、觀查及拍照?
整理好之後師父會試水給您看,管子不能漏水哦
電的話就看有沒有通電
我之前是只付一半的款,一周後才把尾款給他,但這要先談好

六、如果換管線後有衍生其他未處理的問題或瑕疵(ex.漏水、不通....等狀況),要怎麼做才能保障到權益?
應該不會啦,當場他們就會試水,正常的話水就不會不通
害怕的話,可把你不安跟水電行講,他會給您專業的回答的

七、要簽合約嗎?
一般應該沒有吧,這要問水電行他們有沒有在跟人家簽約的
好像是大工程才有吶~

總結:重點還是要先跟您要配合的水電行談,施工方式,時間
裡面是空屋嗎?如果不是施工起來就比較麻煩了,
我們家之前也換水管跟電線,但我們是走地上,所以地面全部
敲掉,面板也換新,牆壁上的開關線也要重拉因為是走新線路
的,真的很麻煩,而且預計花的費用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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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溜地要先申請廢溜證明


才可以辦理編耕手續


時間不用一個月就可以辦好


但是還需要看現場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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