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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農地專法 著手立法


【記者邵冰如/台北報導】

 

為推動農地改革,農委會正著手研究訂定台灣第一部農地專法「農地利用管理法」,目前先委託學者做前期調查。調查發現,絕大多數民眾反對農地隨意變更,主張農地仍應生產糧食。這些結果確立新法的立法方向農地農用,不任意變更釋出。

據指出,台灣農業近年面臨衝擊,包括行政與立法部門都有意訂定「農業基本法」,其中有關台灣農地政策,更主張應整合現有的各種農地相關法令,訂定「農地利用管理法」,不但統一事權,也能確立台灣的農地政策走向。

官員透露,農委會目前已委託學者展開農地利用管理法草案的研究計畫,第一階段先針對農地政策如何調整進行民調。結果發現,八成三民眾支持農地最好仍用來生產糧食,九成八更認為生產時要著重糧食品質;七成八認為農地不應隨便變更使用,也就是意味著優良農田應採保存措施。

在農地的其他功能上,九成五民眾認為農地還有景觀、文化和文化功能;八成五更認為農地使用者若破壞了土地、環境和風景,應受處罰。

官員說,由此顯示,農地農用、生產品質、生態景觀仍是台灣人對農地政策的基本價值,並不贊成隨著經濟發展而大舉變更開發,這將是未來農地利用管理法立法的重要方向。

另外,學者的研究也提出多項立法基本原則,包括:農地為農業經營基盤,必須加以保存;具特殊價值與功能的農地,國家與私人有保存維護的義務,對私人並透過直接給付給予補貼。另因解決台灣農業問題,必須鼓勵農民大規模經營。因此,未來農地利用管理法也要對擴大農場 經營規模的土地處分給予政策獎勵。

2008-11-19/聯合晚報/A7/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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