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加蓋到底合不法?可不可以買?根據建築法規,民國84年1月1號以前蓋的就算合法,但是為什麼還是有部分84年以前的頂樓加蓋,面臨報拆的命運?房仲業者建議,下訂簽約前多打聽,免得投資泡湯不打緊,被舉發拆除更是得不償失。


根據消防與建築法規規定,公寓頂樓的空間,是作為避難平台使用,不得增建,換句話說,只要是頂樓加蓋就算是違建;但是根據「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規定」,民國84年1月1號以前的頂樓加蓋,是屬於既有違建,被列為“緩拆”,“原則上”不會拆除;而84年1月1號以後的是屬於“新違建”,一但舉發,就必須拆除。


但是台北市建築管理處表示,頂樓加蓋是不能用來出租的,但是由於判定困難,之後便規定只要超過2個房間,就算是有租出行為,就算是違建:此外,如果加蓋嚴重影響住戶安全,例如違建超過2樓,影響住戶逃生安全,即使是84年以前的既有違建,依然有被報拆的風險,


不過,有一種頂樓加蓋是目前唯一合法的,根據「臺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屋齡20年以上的,五樓以下的房子,為了防制漏水,得以申請頂樓加蓋斜屋頂,但是屋脊不得超過1.5公尺,屋簷高度必須在1公尺以下,但是必須事先向台北市工務局申請。


房仲業者表示,頂樓加蓋不是不能買,只是購買前一定要注意下列幾點:第一:先看是不是84年1月1號以前蓋的,如果是,就屬於既有違建,短期來說,不會有拆除的危機,但是前提是,不得影響公共安全。


第二,就是要取得分管使用同意書,民眾在購買頂樓物件時,一定看清楚合約,到底該層樓,是不是取得所有區分所有人的使用同意權,如果沒有,就必須多考慮,萬一樓下住戶要求取回使用所有權而檢舉的話,就得面臨拆除的風險。此外,頂樓加蓋的房價,大約是房價的一半,假設一坪30萬的房子,頂樓的加蓋,通常大約會多個1/2,而不是多一倍的價錢,民眾在購屋時,千萬小心不要被騙了。


以目前台北市來說,就有近2萬的頂樓加蓋違建待拆,不過這只是有舉發的數字,沒舉發的尚無從考究。不過,民眾想要投資頂樓加蓋來收租賺錢之前,一定要考慮再三,是否有拆除的風險,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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