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有一名男子,號稱是法拍屋大王,因為他在7年內,就賣掉3900多間房子,平均每天賣了1.5間,銷售能力非常驚人,但3年前他被檢舉利用人頭買屋,只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逃漏營業稅,補稅加罰鍰一共要繳4億多元,但財政部認為他沒有逃漏稅的意圖,決議補稅不罰稅,3億罰鍰免繳,但卻也傳出財政官員放水的嫌疑,桃園地檢署已經分案調查。

買法拍屋再轉手賣給別人,用這樣的方式,有人已經變成無人能敵的法拍屋大王,這個人叫做廖文權,在88到94年7年間,他賣掉將近4千間的房子,算下來每天平均賣了1.5間。

這間位在中壢的地產公司就是廖文權所有,門禁森嚴不讓外人進入,桃園地檢署接到檢舉,廖文權以公司員工當人頭標購法拍屋,再以個人名義出售,報的都是個人綜合所得稅,而不是營業稅,原本應該補稅加罰鍰4億多元,但財政部認為沒有逃稅意圖,免了他的3億罰鍰。

北區國稅局科長張義卿:「在綜所稅的申報部分,他也如期每一年申報,充分地揭露,並沒有故意逃漏稅的意圖,所以我們報請財政部同意,就讓他補稅不處罰。」

廖文權向國稅局主張,稅法沒規定個人買賣法拍屋要繳營業稅,既然他都誠實申報買賣法拍屋的財產交易所得,就不能說他逃稅,法拍屋大王的操作手法,也引起財政部重視,趕緊在3年前訂出廖文權條款,

也就是規定每個人一年內賣出6棟以上的房子,就要申報營業稅,一個法拍屋大王,除了讓財政部緊急補破網,也傳出當時的北區國稅局有放水圖利廖文權的嫌疑,檢察官決定著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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