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稅【記者邱詩文)】

大陸說的「物業稅」就等同於台灣說的「房屋稅」,主要是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繳納一定稅款,而應繳納的稅值,會隨著不動產市場價值的升高而提高;例如公路、地鐵等開通後,沿線的房產價格就會隨之提高,相應地,物業稅也要提高。

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已開發市場經濟國家,都對房地產徵收物業稅,並以財產的持有作為課稅前提、以財產的價值為計稅依據。

在多數國家,物業稅和所得稅、增值稅是三大主力稅種。

依據國際慣例,物業稅多屬於地方稅,是各國財政穩定而重要的來源,不過,大陸的所得稅和增值稅是以中央稅為主的共享稅,即將進入「實轉」的物業稅,誰是受益主體仍存在爭論。

目前北京、深圳、江蘇等十個省區市,試行徵收物業稅已三年,還是停留在「空轉」階段,專家表示,其關鍵在如何中央財稅和地方財稅的分配尚有許多細節待釐清。

2009-08-09/經濟日報/A8/兩岸焦點】

物業稅 深圳將率先試徵
相當於房屋稅 年內將針對第二套房課徵 起徵點1% 為房市降溫【記者邱詩文/綜合報導】

備受關注的物業稅,日前被寫進深圳三年改革安排表,將研究於年內開徵,深圳或將成為大陸第一個實徵物業稅的城市。物業稅相當於台灣的房屋稅。深圳大學金融研究所所長國世平指出,起徵點可能設在1%

分析指出,該措施是透過對第二套房徵稅,增加養房子的成本,達到為房市降溫的效果。大陸21世紀經濟報導稱,物業稅開徵5日被寫入「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實施方案工作安排表」中。

該「安排表」指出,深圳市年內就會推動第四輪財政體制改革,包括適時研究開徵物業稅、合併城鎮土地使用稅與房產稅。

深圳市地稅局副局長章家壽日前表示,深圳確實有開徵物業稅的想法,目前在進行研究和考慮。從現有的思路來看,個人自住的住宅有可能在物業稅徵收中享受到稅負優惠。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稅徵處一名官員表示,大陸國家稅務總局或許會考慮把開徵物業稅試點,放到此次深圳開展地方稅制綜合改革試點中。

該名官員指出,物業稅作為一種新稅種,其開徵須由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來決定,稅收的立法權也集中在大陸中央,所以深圳物業稅由「空轉」進入「實轉」層面仍須等待大陸中央統一安排。

深圳大學金融研究所所長國世平表示,相關部門已經就物業稅開徵的時間,以及開徵起點在徵求過意見,結合目前的經濟形勢,預計起徵點在1%左右,不能太高。

國世平說,物業稅的徵收辦法可能按照人均居住面積計算,超過一定面積要收稅,而徵收方式目前仍無定論,包括人均30平方公尺(約9.1坪)和人均50平方公尺(約15.13坪)作為起徵點,物業稅的徵收標準將在0.6%6%之間。

文匯報引述中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表示,物業稅是彈性稅制,初步構想將會把民居分為自住和投資兩種類型,對於個人擁有的第一套住房將免稅,對於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個人,將根據他擁有房屋的數量徵稅,將藉此達到平抑房價的效果。

大陸國務院525日通過並對外正式公布「關於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其中特別提到今年將研究開徵物業稅,當天消息一出,大陸房地產股隨之重挫,還拖累上證指數下跌,但受龍頭萬科帶動,最後還是出現上漲,市場對物業稅開徵反應並不太恐慌。

2009-08-09/經濟日報/A8/兩岸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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