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估價師 專業評鑑杜絕風險【台北訊】

台灣於民國8910月實施「不動產估價師法」,不動產估價相關業務須委託經由國家考試及格之不動產估價師辦理,我國不動產估價業發展,正式邁入新紀元。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也正式成立於民國94年,由卓輝華擔任首屆與第二屆理事長至今,其對提升不動產估價師之技術水準不遺餘力,並加強推動業務發展,令國人更重視不動產估價師所扮演的角色。

卓輝華表示,其實不動產估價業務行之有年,但過去業務執行不限科系、學歷,其規範和公正性難以被社會接受,加上台灣自民國50年代後,房地產市場經歷數次由高峰跌到谷底,金融超貸風暴導致銀行、信合社、農會的擠兌、合併,私人企業利用不動產交易進行利益輸送,土地徵收補償價格偏低等,皆因估價制度未能健全所致。民國8910月台灣正式實施「不動產估價師法」,卓輝華說明,該法案通過不到10年,目前台灣共有不動產估價師405人,二百餘家開業估價師事務所,估價產業進步迅速。

卓輝華指出,目前估價師主要業務範圍包括金融機構抵押放款擔保品估價、法拍屋底價訂定之估價、證券化不動產估價、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價值評估、會計財務公報10號、35號以時價認定資產價值、銀行不良資產評價等。在美國次貸風暴發生後,更凸顯金融業與不動產市場的發展其實是息息相關的,因此公會也將在本月29日舉辦「次房風暴後不動產估價與金融風險管理研討會」,希望能夠引發社會大眾對於不動產估價之重視,以達金融監理機制更加健全。

未來公會首要發展重點將爭取與要求金管會銀行局、銀行公會對超過一定金額之不動產擔保放款,應出具不動產估價報告以杜絕不實高貸及逾放風險,減少呆帳發生;而為提升不動產估價技術水準,公會已參採國際估價準則與台灣估價法令等,擬定估價技術公報,目前已公告之公報有6個,還有21個研擬中。卓輝華強調,「評估公正客觀價值,保障與促進民眾財產權益,就是我們估價師最大的使命。」

(陳筱菁)

2008-12-09/經濟日報/A12/企業商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eiyil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