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冷氣滴水 可請法院排除  立法院昨初審通過 民法物權編修正草案

20081211蘋果日報

【蘇聖怡台北報導】惡鄰居要注意了!過去如果遇到隔壁人家冷氣狂滴水、抽油煙機的油污不斷侵擾的惡鄰,只能向環保局檢舉,鄰居不改善,也拿他沒辦法。立法院昨初審通過《民法物權編修正草案》,若三讀通過,可透過法院徹底禁絕惡鄰的壞習慣,若官司勝訴,一切損害賠償及費用,也都由對方支付。

民法增訂初審通過
初審通過的物權編增訂土地所有權人不得設置「其他設備」,使雨水或其他液體直注於相鄰之不動產。台中太太表示:「樓上鄰居的冷氣機滴水已經檢舉多次,都沒改善,修法後可以請法院強制排除,實在太好了!」
物權分割方法也有重大變革,以父親留一筆土地給三個兒子為例,若三人對分配沒共識,目前只能把「土地切三塊」或「賣土地的錢分三份」;新法若修正通過,增加包括一人拿全部土地,再用土地鑑價價格拿適當的金額給其他兩兄弟等八種方法。
在集合式住宅大樓公設產權方面,新法改按住戶專有面積的比例分配,公寓大廈頂樓或花園等公共設施,未來也可能成為住戶擁有物權的不動產。失物招領部分,拾獲五百元以下遺失物不必送交警察招領,拾獲人取得遺失物所有權的期間,由六個月縮短為十五日。

《民法》物權編修法重點比較
遇鄰居冷氣滴水、工地噪音與異味污水等
【新法】可向環保單位檢舉,還可向法院聲請強制排除。
【舊法】只能向主管機關檢舉,鄰居繳罰款卻不改善,也只能一再勸導。
若乙向甲以不當手法騙得房子並完成登記,轉賣給丙。
【新法】丙仍取得所有權,不受甲、乙糾紛影響。
【舊法】未明確規範,易生買屋糾紛爭訟多時。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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