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額保住宅火險 白花錢  別把貸款金額當投保金額 保費多繳 保額照舊 可依坪數投保 改採  實損實賠 【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民眾購買住宅火險,九成以上是辦理房貸時因應銀行要求投保,讓不少屋主以貸款金額作為投保金額。保險公司提醒,屋主「超額保險」的狀況多,不但白繳保費,保障也沒有相對增加,保費只是浪費在不會損失的土地價值上。

泰安產險表示,「超額保險」或「不足額保險」狀況發生,主要是投保金額計算複雜。如果相關保單直接依住家坪數建議投保金額、應繳年保費,且將保單條款改採「實損實賠」的理賠基礎,屋主便不用擔心超額投保或保額不足。

舉例而言,20坪至40坪的住宅,保險公司建議投保300萬元,標準型的居家綜合險年保費約4,200元;若40坪至60坪的住宅,則建議保險金額為450萬元,年保費約4,700元。

泰安產險解釋,隨著房價高漲,都會區的住宅總價動輒千萬元,不少屋主誤以為要用購屋金額或貸款金額投保住宅保險,其實都會區房價貴的主因是土地價值,萬一發生火災,土地不會損壞,且未來每戶的重置成本也不需要上千萬元,因此「超額保險」只是讓保戶白繳保費,保額並不會因此增加。

相較之下,當屋主貸款金額降低到數十萬元時,如果以貸款金額為保險金額,將發生「不足額保險」的狀況。因為當理賠時,保險公司將依比重打折理賠,屋主只能領到幾萬元理賠金,無法發揮保險的作用。

彰銀保險經紀人副總林君威分析,銀行搭配房貸銷售的保險,除了以銀行抵押的「屋殼」為主,家中的動產、家人傷害、寵物意外等實質造成的損失,常成為保險缺口,民眾投保時應特別注意。

銀行主管建議,民眾投保相關保險時,可依照家庭保險預算選擇額外加保項目。舉例來說,投保房貸居家險後,要增加「居家竊盜險」,1年期保險費約增加1,500元;若選擇增加「居家颱風洪水險」,1年期保險費則增加3,000元左右。

2008-07-31/經濟日報/C2/致富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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