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段徵收流程

準備作業

1

1. 範圍勘選
2. 辦理變更、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業
3. 範圍邊界分割測量
4. 建築改良物禁止事項之報核及公告
5. 地籍資料整理、調查及繕造清冊
6. 徵收補償費查估及繕造清冊

 

 

正式作業

2

1. 核定抵價地比例
2. 召開協議價購會議
3. 召開區段徵收說明會
4. 區段徵收計畫書之報核、審議及核准
5. 區段徵收公告及通知
6. 異議處理及通知
7. 發給抵價地案件之申請、審查及核定
8. 徵收補償費之發放或存入保管專戶
9. 公有土地或未登記土地之處理
10. 囑託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公  有土地所有權移轉或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他項權利塗銷或變更登記、建物滅失或標示變更登記
11. 工程施工
12. 辦理抵價地分配
13. 地籍整理
14. 囑託辦理開發完成後土地所有權登記或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15. 辦理抵押權或典權登記
16. 土地之處分
17. 財務結算
18. 撰寫成果報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eiyil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