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有申請建照,而且依建照圖施工,沒有增建或違建,只要補申請使用執照就可以了。

如果有增建,但是沒有違反建管法規規定,那就要先補增建部分的建照,然後再申請使用用執照。

如果有違建的話,建管單位來現場會勘時,你會因為違建部分,導致會勘不過,拿不到使用執照之外,可能還要被拆除違建。

詳細情形,建議找建築師或熟建管法規的專業人士,依你們的房子現況,使用分區、臨路條件、建築使用面積、原始建照資料...等做完整詳細的評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eiyil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